<
d44b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大宋将门 > 第13章 祖宗显灵
    一家五口人,四道分量十足的菜,被吃了一个精光,最后一点汤水都被王良璟用面饼擦得干干净净。

    对天发誓,王良璟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衣食住行,食物排在了第二位,美食比起温暖的房舍更让人满足。

    王良璟的双手按在鼓起来的肚子上面,常年习武练出来的腹肌变得平坦,他甚至琢磨着,如果天天吃这么好吃的菜,要不了多久,就会变成一堆毫无用处的肥肉!

    原来美食和美女一样,都是消磨壮士之气的坏东西。可有些东西就是如此,明知道是坏东西,却忍不住想要尝试,这不,胃里的食物还没消化干净,晚饭的香气又飘了进来。

    王良璟把头别过去,可是下一秒又忍不住转过来。

    一大锅南瓜粥,一小碟煎鱼,一盘咸菜,一盘香油拌菠菜,荤素搭配,清淡爽口,金灿灿的粥,绿莹莹的菠菜,忍不住食指大动。

    王良璟足足喝了三大碗,打着饱嗝,放下了碗。

    “宁安,你的厨艺别说沧州,只怕瀛洲也少有!”

    白氏也笑道:“听我哥他们说,只有京城的厨子才会炒菜——宁安,你到底是跟谁学的?”

    “娘,炒菜没啥了不起的,关键是油。”王宁安以前写穿越文的时候,下过一番功夫,很早的时候,中华先民就使用动物油脂,羊油、牛油、猪油,烹制食物。

    不过大多数人一年到头都吃不上几回肉,满是油脂的大肥肉更是普通百姓的最爱,吃都不够,哪里舍得制成荤油,故此即便有炒菜,也只是在贵族中间流传而已。

    植物油是在东汉的时候才开始制取的,含油量极高的芝麻成为首选,最初用来照明,或者在战争中放火助燃的。后来渐渐用在了烹饪上,发展到了宋代,麻油已经十分普遍,而且价格相对低廉,炒菜从贵族走向了民间,变成普通市民也能享受的美味。

    当然了,眼下的炒菜还只是流行于汴京,懂得炒菜的师傅更是敝帚自珍,当成了看家本事,舍不得外传,但是要不了几十年,炒菜势必风靡天下,沈括在《梦溪笔谈》里就提到:“今之北人喜用麻油煎物,不问何物,皆用油煎。”

    宋人这么干,不过王宁安试验了一下,就摇头了。

    麻油也就是芝麻油,俗称香油,这玩意炸东西,炒菜当然没问题,可是香油味道太浓郁,会掩盖住食物本身的味道,什么都是香油味,吃多了感觉肯定不好。

    而且香油不耐高温,容易焦糊,用来炒菜会有苦味。

    有这两大缺点,注定了香油没法成为炒菜的首选。

    王宁安炒的青菜,用的是从吴大叔家里买来的肥肉,熬出的荤油炒的,王宁安估算了一下,汴京的炒菜,首选应该是羊油、猪油一类的动物油,差一些的用香油,至于后世真正的植物油主力,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还没有大行其道。

    花生原产美洲,要等到大航海之后,才传遍世界,身在北宋,暂时不用想了。

    大豆倒是中国土生土长的物种,不过长久以来,豆油都没有得到人们的青睐,王宁安去吴大叔家里买粮食和炊饼的时候,就旁敲侧击,问过原因。

    根据吴大叔说,大豆不是没人种,也不是没人榨油,而是大豆的出油率太低了,一百斤大豆,只能得到五六斤油,比起芝麻高达百分之三十的出油率,实在是太可怜了,所以百姓们都不愿意种黄豆。

    不过王宁安倒是不以为然,大豆的出油率的确低一些,可是架不住大豆亩产高,而且他还知道一种方法,能使笨榨的出油率提高到百分之十五左右。

    大豆榨油之后,剩下的豆饼又是最好的饲料,可以喂养牲畜,是绝佳的蛋白质来源,而且大豆和小麦混种,能提升土壤肥力,增加产量,好处多多……

    沧州地处北方,不适合种植油菜,而且王宁安也打听了,油菜亩产很低,加上榨出来的油有股怪味,在北方没有什么市场。

    选来选去,最好的选择就是种植大豆!

    王宁安花了一个时辰,给老爹和老娘描绘了一条发财大计——眼下王良璟手上有100亩田,全部种上大豆,再养几十头猪,用豆饼喂猪,养肥了就卖给自家的饭店。

    而饭店呢,使用豆油炒菜,凭着这一手绝技,要不了多久,肯定能风靡沧州。

    王宁安还知道宋代的时候,由于不准随意杀牛,有钱人家主要吃的是羊肉,至于猪肉吗,其实也很普遍,不像有些人以为的,猪肉是贱肉,老百姓都不喜欢。君不见《水浒传》里面,时常有杀猪宰羊,把酒言欢的场面,而且猪牛羊同为三牲祭礼之一,古人并不是那么排斥。

    当然了,由于猪食泔水,生长在泥水和粪便之中,有洁癖的士大夫是不喜欢猪肉的。但是王宁安却知道解决的办法。

    只要给猪来一刀,从此之后,猪也就不胡思乱想了,老老实实养膘长肥肉,生长快,还没有了骚味。而且猪的肥膘比起羊要多得太多了,肯定能得到普通百姓的喜欢。

    饭店、大豆、养猪。

    这就是王宁安设计出来的赚钱方案,一环扣着一环,大豆榨出来的油供应饭店,剩下的豆饼喂猪,杀了猪之后,肉一样卖给饭店,猪的粪便又能肥田。

    听完之后,王良璟咧着大嘴,嘿嘿大笑,一双大手不停拍着王宁安的肩头,疼得他龇牙咧嘴。

    “好小子,脑袋瓜子真灵,怎么想出来的!”

    这已经不是王良璟两口子第一次发出疑问,曾经的混小子,一下子变成了智多星,任谁都要怀疑。

    王宁安可不想被老爹和老娘猜疑,他眼珠转了转,想出了一个绝佳的理由。

    “爹,娘,我的确有件事情没有告诉你们,那一天二伯娘在祠堂打了孩儿,我快要昏过去的时候,突然眼前一亮,看到了一个白胡子老爷爷。”

    “噢?什么样子?”王良璟急忙问道。

    “身上穿着黑色的铠甲,手里拿着好大的刀,寒光四射,背后还有一张弓,五官看不清楚,可是我能感觉到,他的笑容很和蔼,走到了我的面前,就在额头上点了一下,然后消失了,然后我的脑袋里莫名其妙多了好些东西!”

    王良璟静静听着,突然他浑身剧烈的颤抖,好像中了邪似的,猛地仰天大笑,“祖宗显灵了,真是祖宗有灵!”

    老爹又是哭又是笑,跟个小孩子似的,白氏没有责怪丈夫失态,反而也掩面伤心,原因何在呢?

    王家的祖上的确是武将出身,曾经担任过淄州刺史,名叫王贵,从潘美北征,屡立战功。后来同杨业一起,被契丹兵马围困,老将军毙杀数十人,箭支用尽,用弓做武器,又毙杀数人,力战而死,壮烈殉国!

    杨无敌也在那一场战斗之中被俘牺牲。一个甲子过去了,杨家没有如评书说的一般,满门寡妇,反而是人丁兴旺,位列将门之一,虽然不算顶尖儿的豪门,但是也不容小觑。相比之下,王家一代不如一代,王宁安的爷爷曾经试图恢复王家的荣耀,从军出征,同西夏鏖战,死在了沙场。

    从王贵算起,到王宁安,已经是第五代人,祖先的勇武淡去了,身体里的热血凉快了,王良璟咬着牙习武,把复兴家业挂在嘴边,可是真正该如何做,他也不清楚。

    将门的辉煌,到了他这一代就彻底终究吧!

    让两个儿子读书科举,像是普通人家一样,努力上进,不要再幻想不着边际的东西了……王良璟几乎都绝望了,谁能想到,老祖宗竟然显灵了!

    自从回来,就发现王宁安和以往不同,能看穿高明的骗术,懂得别籍异财法,会炒菜,会讲故事……种种神奇,除了祖宗点化,还有别的解释吗?

    王良璟当然不知道穿越这回事,他高兴地又蹦又跳,喜极而泣。

    “曾祖老人家显灵了,快跟着我去祠堂给他老人家磕头去,对了,还是先去告诉奶奶,让她高兴!”王良璟手舞足蹈。

    “等等!”

    白氏一把拉住了丈夫,“不能告诉外人!”

    “为什么?”王良璟不解道:“奶奶可不是外人!”

    “怎么不是!”白氏凶巴巴道:“老太太一心偏袒老二,要是让她知道了祖先显灵,宁安有了本事,还不把咱们儿子当成了摇钱树?”

    王良璟挠了挠头,“要是宁安能挣钱,也没啥不好。”

    白氏恶狠狠瞪了丈夫一眼,焦急道:“要光是挣点钱也无所谓,万一他们嘴上没有把门的,把宁安的秘密说出去,衙门可不是吃素的。你忘了,咱们去瀛洲看我爹的时候,官府就抓了个装神弄鬼的,游街示众哩!宁安才多大啊,你不怕外人打他的主意?”

    王良璟傻了,“那该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今天这话就咱们三个知道,连湘儿和泽儿都不能说,烂在肚子里,永远不许提!”当娘的总是先想到孩子的安全,王宁安心里头暖烘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