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44b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汉乡 > 第一四六章 驯养
    第一四六章驯养

    刘据不肯将云琅当做普通人看。

    即便是东方朔无情的戳穿了他是一个普通人的真相之后,刘据依旧不敢小觑云琅。

    他只知道任何跟云琅做对的人基本上都死了。

    哪怕是长生不老的李少君,亦或是辨识天机的许莫负同样没有脱离这个怪圈。

    至于那些跟云琅做对的势力,基本上没有被刘据看在眼里,凡是他能做到的事情就没有什么好神奇的。

    刘据的头上只有他高高在上的父皇……

    清晨,东方朔从河图宫里走出来的时候满身都带着浓重的脂粉香气。

    刘据身边的胡姬确实都是极品!

    郭解这人干别的事情不成,贩卖奴隶一道上却是大汉第一人,大汉国最大的奴隶贩子毫无疑问就是郭解!

    虽然每个人都说最大的奴隶贩子是郭解,一些明白人却心里跟明镜一般,很自然的将最大的奴隶贩子的名头安在太子刘据的身上。

    以前的时候,刘据觉得自己很穷,有了郭解的帮助,他再也没有为钱的事情烦恼过。

    对于他来说,金钱这种东西确实是最容易得到的。

    有钱的人精神一般都会升华一下,即便是不愿意升华,也会被别人簇拥着一起升华。

    刘据在很久以前就已经不以金钱为人生目标了,身为刘彻的儿子,只有坐上父亲的位置,人生才算是圆满了。

    东方朔在外面游荡了一年多,今日得到刘据热情的招待之后,那里能把持的住自己,更不要说那些胡姬一各个都长得让他食指大动。

    客舍的那个丑陋的老板,眼看着东方朔从河图宫的大门里走出来,又看着他被那些甲士搀扶着走过木桥,等到东方朔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他的膝盖就不由自主的弯了下去。

    “还是麦饭好吃!”

    东方朔打了一个浓重的酒嗝,酒肉在胃里发酵之后味道不太好闻,客舍老板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谄媚的道:“好酒,好肉,好菜,先生可是准备进太子府为官了?”

    东方朔挥挥手道:“去休,去休,某家不为几斗米折腰!”

    客舍老板搀扶着东方朔,听着他怀里金属碰撞之声,对这位贵人再无怠慢之心。

    “东方朔来孤王这里,到底要干什么?米看看他,对于美色,金银来者不拒,难道他就不担心云琅问责吗?”

    刘据闻听东方朔走了,很纳闷的问狄山。

    郭解接话道:“云琅此人纵有千般不是,在待人一方面,却非常的诚恳。

    他既然相信东方朔,绝对不会因为他接受了我们的一点钱就有所变化。”

    刘据笑道:“既然如此,你说说,他昨晚对云琅的评价准确吗?”

    郭解叹口气道:“老祖去世之前曾经说过,云琅此人来处模糊,去路不明,是一个无命之人。

    这样的人变数最大,不可亲近,也不可与之为敌。”

    刘据背着手在廊檐下走了几步,对狄山道:“终究是敌人,还是高看一些吧。”

    狄山好半天才挤出一句话:“来……日……方……长。”

    刘据看着远处的朝阳叹口气道:“好漫长啊……”

    …………………………………………………………

    云琅怀抱着自己的小闺女在屋子里的踱步。

    孩子轻轻小小的,抱在怀中几乎感受不到重量,坐在床上的红袖正在恶狠狠地吃东西。

    丈夫说了,不管她怎么想,要是饿坏了他闺女一定不会饶了她。

    “真是见了鬼了,这么好的孩子居然不喜欢!”

    正在伺候红袖吃饭的卓姬道:“她们都有男丁,到了我姐妹这里只有闺女。”

    云琅低头瞅瞅闺女,发现孩子睡着了,就低声道:“这是你们不争气啊,别埋怨我。”

    这句明显属于甩锅的话语,听在红袖,卓姬两人的耳中,却无法辩驳。

    既然丈夫跟另外两个女人能生出儿子来,她们两个生闺女实在是属于自己无能。

    云氏的四个女人,对于生男孩这件事简直是走火入魔了。

    宋乔很争气,第一胎就奠定了自己无可置疑的当家主妇的位置,在闻听红袖生了闺女之后,就对这个闺女疼爱到了骨子里,才出生不到半个月,就开始忙碌操办孩子的百岁礼。

    至于苏稚,这些天总是带着自己的一对双生子来看红袖,只不过,她来一次,红袖就哭一次,然后就被云琅给撵走了。

    很好,家里还是很和谐,云琅非常满意。

    轻轻地将闺女放进了摇篮里,轻轻一推,摇篮就摇晃起来,如同在母体中一般。

    见红袖嘴角还有一丝饭后的残渣,就用手帕擦掉之后,摸摸这个傻女人的脑门,感觉不到烫意,说明身体的炎症已经好了很多。

    “好好地养好身体,生孩子这种事你有的是时间卷土重来。”

    红袖点点头,卓姬却恶狠狠地对云琅道:“你是说妾身已经没有机会了是吧?”

    云琅叹口气摸摸卓姬的鼻子道:“你还年轻呢。”

    卓姬冷笑道:“这骗子当得太随意了,有本事今晚来我房间让我得偿所愿才是真本事。”

    云琅落荒而逃……身后传来卓姬,红袖放肆的笑声。

    云琅最羡慕的人就是孟大跟孟二小虫一家三口了。

    尽管人人都知道小虫嫁给了孟二,可是她生的四个孩子中,却有两个叫孟大耶耶!

    云琅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长安城里却把这件事情传的很恶心。

    好在,小虫不在乎,孟大,孟二更是不在乎,他们的爹娘也不在乎,当这些人不在乎之后,外人对他们的诋毁就屁用不顶。

    孟大,孟二的脑子或许不合适,孟二生的四个孩子却一个个都透着机灵。

    他们的长子孟万生已经注定了要继承家业,现在正在太学中受教,据那些博士们说,此子将来必定会光耀孟氏门楣。

    孟大听说这些话之后,就非常愉快的饲养了两百只雪白的大鹅,整日里被这些大鹅前呼后拥的满山跑,就连刘彻遇见之后都会为这支白鹅大军让道。

    孟大不傻,身为大军统领,当即斩杀了他的白鹅先锋,将尸体送给皇帝泄愤。

    皇帝亲自吃了大鹅之后,赞不绝口,钦定孟氏大鹅为皇室贡品,甚至有意将大鹅带去泰山,填充他的祭天祭品。

    皇帝游玩骊山的时候,跟孟大孟二哥俩说话的时间都超过了云琅,曹襄,霍去病一干人。

    云琅瞅着自己儿子用绳子牵着两只鹅跟在皇帝身后,就觉得很对不起儿子。

    “这有什么,孟大,孟二给陛下献礼呢,无论如何都逃不过你云氏的一份功劳,没必要哭丧着脸。”

    曹襄见云琅表情不虞,就在一边开解他。

    霍去病道:“你没看见那两只鹅一直在咬哲儿吗?”

    曹襄定睛瞅了一下局面,摇头道:“一只鹅而已,咬不疼人,一会陛下登高望远之后,那两只鹅也就被斩杀了,到时候你多吃一口,为你儿子复仇。”

    曹襄的话引得身后的重臣们一起哈哈大笑。

    刘彻回过头瞅着云琅道:“爱卿的家臣能人辈出,即便是孟大,孟二也能驯服天鹅,真是让人羡慕。”

    云琅拱手道:“这事很简单,只要不断地从孵化出来的天鹅群中挑选肥壮的,继续孵化,过上七八代之后,这些天鹅就因为体重的缘故逐渐失去了高飞的本能,身体也变得肥壮,很适合当家禽饲养。“

    刘彻笑道:“果真如此简单吗?如果换成人呢?能不能将那些随时都准备展翅高飞的人变成淳朴之辈?”

    云琅摇头道:“可能不行。”

    刘彻大笑道:“没试过怎么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