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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三四章抓奸细

    梅花篆字是何愁有释放的一种善意的信号,他非常的想要融入这个由霍去病领头,云琅主导的小圈子。

    在险恶人世间游荡了七十几年的老家伙,一眼就能看出什么样的团队能成事,什么样的团队最会土崩瓦解。

    跟骑都尉打交道,是他第一次离开皇宫如此之遥远,完全自主的一次经历。

    他很想弥补一下自己失落的时间,或者说他很想弥补一下自己完全空白的少年时光。

    在他看来,这群少年人办起事情来依旧是生涩的,处处都是瑕疵。

    不过呢,这也正是少年人的模样,不犯错的少年人算什么少年人。

    只要这些错误不是毁灭性的,他们就能无数次的在废墟上重新站起来。

    何愁有觉得主父偃有一句话说的很正确,那就是日暮途远这四个字,至于倒行逆施在他看来是非常没必要的。

    一件事情既然已经走在了正确的道路上,就没必要抄捷径,就像现在的骑都尉一般。

    霍去病是一个胸中充满野性的战将,他对战争的渴望是存在于血液中的,并且成为了他身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而云琅则不然,这是极其狡猾的家伙,走一步看三步都不能描述他的行为。

    最了不起的是,这个少年人不论面对怎样的局面,似乎都有解决的法子,有些法子看起来怪诞不经,但是,用了之后才会发现,这里面充满了大智慧。

    如今的受降城,与大汉别的城池似乎没有什么两样,商人在做生意,农夫在耕田,农妇在编织,工匠在修缮城池,奴隶们正在干着苦力。

    城头的晨钟暮鼓也被完全完善了,受降城里的人已经渐渐习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汉家习惯。

    唯一的与内地不同之处就在于,这里的小家庭,一般都是女子出来跟官方,或者外来的商队商贾们打交道,男子们则老老实实的躲在家里,照料孩子。

    哪怕是青楼里的女子,也显得比内地的女子要大度的多,她们不认为出卖身体是一种贱业,而是把这事当做养家糊口的工作来做。

    何愁有知晓受降城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女尊男卑的状况完全是云琅一手操控的。

    当女子比男子更加容易赚到钱粮的时候,她在家庭中的地位自然而然的就会占据主导地位,更何况羌人的家庭是松散的,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下,衣食无忧之后,男子就没有以往那么重要了。

    戴着帽子挺直腰板之后的何愁有自然就有了不怒而威的气度,这种气度他根本就不需要故意流露,他本身就是上位者!

    走在大街上,身后跟随着两个年轻的少年军卒,看到喜欢的货物就买一点,看到好吃的食物就吃一点,何愁有发现自己好像很喜欢这样的日子。

    核桃是个好东西,嘎吱一声之后,一粒核桃就在他的手中碎裂,丢掉外皮,一把将核桃仁丢嘴里的感觉很好,两个淳朴的少年没有这本事,每次喊两声老祖宗,何愁有就很愿意帮他们把核桃捏碎……这让他非常的有成就感。

    羊毛编织的衣衫,如今很受羌人以及胡人们喜欢,尤其是西边的很多地方早晨与夜晚依旧寒冷,穿皮衣太热,穿羊毛编织的衣衫正合适。

    何愁有站在一张巨大的羊毛地毯前面不走了,这是一张色彩斑斓的胡毯,足足有半寸厚,上面的粗糙的羊毛被胡人用刀子修建的非常平整,如果铺在卧室,该是一个好东西。

    毯子不错,卖毯子的胡人却非常的糟糕!

    何愁有笑眯眯的问道:“这毯子作价几何?”

    卖毯子的胡人连忙道:“两个金币!”

    何愁有扒拉一下毯子点点头道:“用料扎实,做工也好,两枚金币不算离谱,可是,我没有金币,只有这个!”

    何愁有说着话就从袖子里摸出好大一块好银,放在毯子上努努嘴道:“成不?”

    黑瘦的胡人连连点头道:“银锭也成!”

    何愁有笑道:“那就给我算算,这张毯子一定用不了这么多好银。”

    黑瘦的胡人连连点头,却不动弹,他没有本事把这一锭银子分开。

    何愁有笑了一下,取过骑都尉亲兵的腰刀,闪电般的砍出一刀,没等别人看清楚他是怎么下手的,那锭银子已经一分为二了。

    何愁有意味深长的瞅着目瞪口呆的胡人道:“这一半好银,应该足够付账了。”

    胡人一言不发,两个快活的少年亲兵则迅速的帮着老祖宗卷毯子,卷好之后就准备扛着毯子跟老祖宗回去。

    何愁有把腰刀插进亲兵的刀鞘,瞅着胡人道:“散市之后自己去衙门里投案吧!”

    胡人猛地抬起头想要说什么,却发现何愁有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又低下头,两条腿颤抖的厉害。

    回到了屋子,两个少年人忙碌好一阵子,才把这张巨大的地毯给何愁有铺好,这东西确实好,赤着脚踩在上面软绵绵的,如果不是因为老祖宗看着,他们甚至想要在上面打滚。

    这两个少年人是何愁有特意跟云琅要来的,总让那些绣衣使者跟在身边伺候,实在是有些大材小用了。

    “老祖宗,刚才那个胡人不对劲?”

    不知道何愁有有多么可怕的少年人不知天高地厚的问道。

    何愁有出奇的没有生气,笑呵呵的道:“你们以后出门要多长一个心眼,要多看,多想,多琢磨。

    比如,你们觉得这张毯子卖两个金币合理么?”

    亲兵抚摸一下地毯摇摇头道:“这样的一张毯子,在阳陵邑恐怕没有八两金子买不来!”

    何愁有笑道:“在长安,这样的一张毯子应该价值一斤黄金,而且不愁售卖。”

    “长安远啊……”

    “不是售价的问题,而是这样的毯子根本就不该出现在受降城这样的小地方。

    也不是他一个流浪驼队能弄来的货物。你们也看到了摊子后面有十匹骆驼,守摊子的却只有一个胡人,你们觉得合理吗?”

    “或许别的胡人去别的地方卖货去了。”

    何愁有探手在那个亲兵的脑门上敲了一下道:“受降城一半的区域是军营,胡人卖货只允许在瓮城里,你在瓮城里看到过别的胡人么?”

    “奸细进城了!”一个亲兵大叫一声,就要向外跑。

    何愁有笑呵呵的道:“莫急,莫急,他们应该已经跑了!”

    “跑了,哎呀,老祖宗,刚才就该抓住他们。”

    何愁有叹息一声道:“军司马好不容易招揽来了一支胡人商队,如果我们当着所有商贾的面把胡人捉走,以后就不会再有胡商来受降城了。

    所以啊,还是暗地里下手比较好。“

    “可是那些胡人都跑了!”

    何愁有笑呵呵的站起身道:“跑不了,跑不了,你再去找几个同伴来,老祖宗带你们去城外狩猎……”

    云琅听到何愁有带着八个少年亲兵出城狩猎的事,只是摇头笑笑,既然老家伙想要亲自训练这些爱哭鼻子的少年,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云琅对何愁有的一身本事实在是佩服。

    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家伙,能在荒原上赤手抓狼,这样的本事连霍去病都没有。

    至于奸细,云琅根本就不在乎,这座城池是抢来的,百姓是抓来的,奴隶是买来的,因此,受降城里的奸细是多的抓不完的,他何愁有就是这座城里地位最高的一个奸细!

    “来人,晚上准备酒宴!”

    云琅呼喊了一声,就看见刘二一瘸一拐的从外间走了进来。

    看来,刘二的伤势有了起色。